肇指公25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4月21日零时起,凡是从境外以及湖北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满洲里市等地来肇返肇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措施(对来肇返肇企业员工,由企业负责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
2、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进入我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扫描身份证+问询制度”后一律放行,实行点对点运输,在两小时内完成装卸工作后立即离肇,不实行集中隔离。
特此公告。
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