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申领条件: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参保缴费满1年的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00元。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350元。
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网上申领途径:
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点击“失业待遇申领”进行登录。登录途径有3种:(1)新注册用户进行登录;(2)掌上12333APP扫描登录;(3)电子社保卡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左侧“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阅读“申领条件需知”后点击“同意”进入申领失业补助金界面,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等待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2、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hl.lss.gov.cn点击“办事大厅”进行登录后,点击“失业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名称、手机号、发放银行、发放账号,进行提交,等待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