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整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经上级公安交管机关批准,决定自2020年8月3日0时起,在本市正阳大街四道街、六道街、八道街、九道街、交警大队、广电中心、西环路等七处平交路口,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