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卫生健康局重要提示:

阅读:34639 / 来源:肇东医政
2021-5-18  16:55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近日安徽、辽宁等地发生的新冠疫情,暴露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严肃纪律,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对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当前防控工作要点提示如下。

 

一、坚决做到首诊负责制。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同时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发热筛查“哨点”和“探头”作用,强化疫情预警系统功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第一时间管控好风险。

 

二、坚决做到可疑病例闭环管理。对于具有“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病人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报告电话:肇东市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0455-7784383)。各医疗机构要强化首诊负责制,报告的同时要尽快联系120救护车,将患者转到肇东市第一医院或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年初与卫健局签订的《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内容,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做好相关登记。规范设置预检分诊台,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物表、空气消毒、医务人员每天检测体温、按要求做好医疗垃圾分类、归集和处置、搞好环境卫生等。

 

四、加强疫情防控业务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树立标准防护意识,熟练掌握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相关知识,特别是加强对《新冠疫情医疗救治方案(第八版)》、《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八版)》的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近日,卫健局组织大批监督人员,加大明查暗访频次,将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处理结果将在全市媒体公开曝光。

 

 

肇东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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