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

阅读:25133 /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网
2021-10-15  17:2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民办发【2021】2号)精神,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安排,现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有关事项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施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时间安排全国系统将于4月22日前完成系统更新工作,以方便受理地一次性提示申请人提交审核所需材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跨省通办”要求中查看户籍地所需证明材料,如: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一寸免冠照片、XX银行(信用社)复印件;委托办理(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关系证明、承诺书)等。自4月15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4月22日起正式实施“跨省通办”,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

 

二、规范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程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三、优化申请受理及审核服务模式各地要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事项受理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系统中留存,受理地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重要意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决策部署,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级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实施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让“数据多跑路,民众少跑腿”为在出行办事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的残疾人群众提供越来越便捷、精准、温暖的民生服务,切实把这项惠及千万残疾人民生的重大事项抓实抓好。

 

(二)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要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各级职能分工的通知》(黑民发[2020]26号),坚持“一盘棋”思想,相互支持、高效联动,加强信息和数据对比、生存验证。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业务操作规范,工作人员要掌握“跨省通办”的政策内涵和操作流程,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态度。

 

(三)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全国系统的使用和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为补贴“跨省通办”工作提供数据核验基础,避免产生重复领取等违规行为。每月要严格查询登记制度,要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走访、个人主动申报等方式加强“跨省通办”对象的定期复核。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流程图附后.

 

肇东市民政局   

肇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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