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5日,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负责人行政指导座谈会,明确要求参会企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依法合规经营。
会上,组织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围绕消费维权、价格公示、广告宣传、反垄断和公平竞争等方面进行行政指导,就近阶段消费投诉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剖析,通报了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我市部分驾校涉嫌不履行约定、收费项目不明细、培训宣传含有保证性承诺等问题的调查情况,提出规范培训相关经营行为的具体要求,并给予了相应提醒告诫。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要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做到“四必须五禁止”。“四必须”是:一是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广告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二是必须依法公示经营主体信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三是必须确保广告宣传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必须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禁止”是:一是禁止培训广告违法违规宣传;二是禁止市场垄断和串通价格;三是禁止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四是禁止设立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五是禁止不按双方约定或承诺履行义务。
反不正当竞争、消保、价格监管等股室负责人及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企业负责人接受了行政指导,签订了诚信经营约谈书,并就依法合规经营、落实主体责任、诚实守信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