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居民朋友: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秩序及诊疗行为,阻断新冠疫情传播渠道,消除新冠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我市范围内严禁任何人员进行上门静点等非法诊疗行为。
二、广大居民要以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和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自觉监督、抵制上门静点等非法诊疗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向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举报,并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举报电话:0455-7799037)
三、个体诊所营业期间,要强化预约分诊,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防疫“三宝”,严禁违规接诊有新冠“十大症状”的可疑患者。
四、居民如有就医需求,请到正规合法医疗机构就诊。
五、对从事上门静点等非法诊疗活动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肇东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