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对货运车辆的有效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抵返肇东市货运车辆必须经过公路卡口查验后才能入肇,对于使用多部手机等躲避查验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入肇的全部货运车辆,装卸货企业应当至少在货运车辆抵达我市卡口前1小时,持《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企业经营执照,派专人到卡口报备。未报备的车辆原则上一律劝返。
三、全部入肇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要配合卡口出示“两码一证一报告”(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执行“落地双检”(抗原检测、核酸检测),并由公安机关赋黄码(离肇时转为绿码),用封条封闭车辆驾驶室。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或无人对接的车辆,直接劝返。私自损毁封条的车辆将被依法严处。
(一)装卸货后的车辆要立即离肇,装卸货后相关企业将货运车辆“点对点送至公路卡口,进行确认转码后离肇。
(二)我市保供货车的司乘人员在卡口赋“黄码”后,统一到指定宾馆(金都御汤苑)食宿,不经审批不允许车辆和司乘人员离开指定宾馆。离肇时,到卡口转“绿码"后离肇。
(三)需要在我市过夜且司乘人员有居住地的货运车辆,由居住地社区(村屯)按照分类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过境货运车辆实行不下车管理,司乘人员在市内不得下车,由离肇时的公路卡口负责转码并检查封条完整性。
四、行业部门对行业内的运输车辆,全程指导监督相关企业落实入肇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五、装卸货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提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及时做好货运车辆对接,落实闭环管理要求,监督司乘人员全程落实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坚决杜绝因对接不及时出现的长时间滞留现象。
六、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个人责任,对不配合防疫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