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公安交警大队查获一起违法提供校车服务且严重超员案件

阅读:9938 / 来源:肇东市公安交警大队
2022-5-20  11:52

      2022年5月18日,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曲斌带领队员在辖区执行巡逻管控任务。16时40分许,巡查至涝洲镇中心小学东侧乡村公路附近时,发现公路上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黑MRJ854号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有超员嫌疑,欲对其进行拦截检查。该车驾驶人发现警车后加速逃离,驶出200米左右时,驾驶员弃车逃逸。经民警现场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7 人,车辆座椅已被改装,执勤民警将车辆暂扣,并将乘客转运。经查,黑MRJ854号五菱牌小型面包车驾驶人为肇东市四站镇居民魏海波,涉案车辆所载乘客为涝洲镇中心小学一、二年级学生16人。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海波(男,41岁,黑龙江省肇东市四站镇巨林村人)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思想攻势下已投案自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及公共安全等情形,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首页

商家

发布信息

头条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