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水平,创建优良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我市道路平安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和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以下路段安装电子监控设备。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后,将对机动车压线越线、不系安全带、超速、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接打电话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并依法处罚。具体地点如下:
一、新增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违法抓拍位置:
G301国道K580+400m处(陈家屯)
二、新增区间测速设备位置:
1、G301国道 K633+400m(昌五镇北)至G301 国道K642+650m(明久乡南)路段。
2、G301 国道K644+100m(明久乡北)至G301 国道K651+560m(安民乡南)路段。
3、G301国道 K653(安民乡北)至G301 国道K658+800m路段。
希望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特此公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