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减少车辆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对肇东市辖区内所有车辆通行实施交通管制,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交通管制期间,对进出肇东市的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省市公路、村(社区)道路等)出入口实施全面交通管制,因特殊需要进出城人员,需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发的相关通行证明。
二、肇东市辖区内所有道路,除执勤执法车辆、特种车辆、医疗救护和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等必需品的车辆正常通行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三、凡不按此规定执行的车辆经过管制信号灯被电子抓拍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四、对车辆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机动车驾驶员(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公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疫情防控人员工作。
五、交通管制时间从2022年10月10日18时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