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55起,行政处罚58人,暂扣车辆7台。
01
吉林省公主岭市居民张某亮、姚某国分别驾驶大型货车进入城区,未按规定时限驶离被处罚。
02
居民李某强从外地返回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并一直未做全民核酸检测被处罚。
03
居民谢某龙未按规定做全民核酸检测被处罚。
04
居民陈某民、张某民、王某宝、于某波、武某山等人在未取得有效通行证情况下,分别驾驶私家车辆擅自上路行驶,违反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制规定被处罚。
05
天宇世纪城小区一粮油果蔬生鲜超市擅自营业被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06
居民孙某、张某生、李某然、刘某梅在金玉公司家属楼六号楼纪某印经营的食杂店聚集娱乐,五人被处罚。
07
居民李某超、张某、郭某、于某江、高某营、李某芬、李某楠、隋某山、程某一、萧某赐、李某、姜某峰、庄某梅、王某江、赵某刚、刘某、刘某波、王某杰、阎某春、王某武、徐某霞、李某祝、刘某华、王某顺、隋某林、王某龙、向某、王某文、王某梅、杨某强、王某、崔某铭、许某平、李某静、赵某珊、邢某萍、朱某鹏、王某等人擅自外出被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关键时期,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全力支持、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共同维护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