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报备、管控等 相关工作的通告

阅读:17630 / 来源:肇东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10-29  23:02

       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现将返肇人员提前报备、市乡(镇)村各卡口管理、“两居”人员管控、“28+N”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经营场所执行疫情规定、举报奖励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如有抵(返)肇计划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所在村屯(社区)进行报备,主动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避免因未提前报备影响行程。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市乡(镇)村各卡口要严格进行管控,对于第一时间发现行程码为红码并进行报告的人员,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社区(乡镇)在落实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管控规定,对于在管控期间发现确诊病例,并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未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奖励社区(乡镇)人民币20000元(直接兑现到管控人员)。

 

四、对“28+N”类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应检必检,如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中有1人未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进行检测的将赋码处理;同一经营场所有2人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对经营场所依法处理直至停业整改。

 

五、对经营场所未严格执行疫情相关规定(扫码、佩戴口罩)等情况进行举报的,将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元;在经营场所扫码过程中,发现红码人员并进行举报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举报电话:0455—7784144。奖励由行业部门或属地发放,市财政统筹安排。

 

肇东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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