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4月21日肇东市东发乡五湖村村民于某伟报案称:“自家的树木被人盗走”。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通过调查走访,确定东发乡同发村村民刘某海有作案嫌疑,派出所民警遂将嫌疑人刘某海传唤至派出所,经讯问,刘某海对其在4月20日盗窃于某伟树地内树木一事供认不讳,现该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二
4月24日,肇东市公安局东发派出所接到群众毛某报案称:“她的一部华为手机23日在自家化妆品店内被盗。”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经调查走访,发现在恒大工地打工的辛某军有作案嫌疑。派出所民警于4月24日在“346”公交车终点站东发站点内将正要潜逃的辛某军抓获。现场从辛某军衣兜内搜出盗窃所得华为手机一部,经讯问,嫌疑人辛某军对在化妆品店盗窃毛某手机一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嫌疑人辛某军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