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按照《关于优化调整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2号)文件要求,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现将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报地点: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华汇大厦1306室)
三、申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吸纳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名册(后附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证明);
4、社会保险缴费明细;
5、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备案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用工单位收到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后,报送收款赁证。
四、咨询受理电话:
0455-7785521
肇东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