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两卡”违法,肇东3人被依法处罚

阅读:1269 / 来源:肇东微警事
2024-1-22  21:35

       自“春雷行动”开展以来肇东市公安局深入摸排涉电诈案件线索,严厉打击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黑灰产犯罪。近日,跃进派出所联合反诈骗中心连续破获三起涉“两卡”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1月8日,肇东市公安局跃进派出所根据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得知辖区内一男子惠某松名下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有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嫌疑。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并将惠某松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惠某松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依然将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上线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骗一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1月12日,肇东市公安局跃进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许某某有出售、出借银行卡给他人非法使用的嫌疑。侦查民警迅速展开工作,将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依然将名下哈尔滨银行卡提供给上线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骗7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1月12日,肇东市公安局跃进派出所根据反诈中心提供的线索得知,辖区内一男子李某才名下银行卡流水存在异常,有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赃款的嫌疑。接报后,民警迅速对案件展开侦查,并将李某才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才供述了自己在明知不能将银行卡和信用卡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依然将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卡提供给上线以贷款刷流水为由使用,致使受害人被骗1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惠某松、许某某、李某才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行政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醒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贪图小惠小利,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或者帮助其转账“跑分”,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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