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外之地 造谣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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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不要慌,发个朋友圈
在这个全民自媒体时代
造谣成本低,网络影响坏
案例一
近日,五站派出所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行政处罚一人,有效地净化了网络空间。五站派出所在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一网名为“坚持正义”的网民自2023年8月份至今在某平台上手持身份证,发布虚假信息说:“王某 、王某太杀人跑了,哈市高新医院把他肠子割断了”。网络大量转发点赞该条视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给他人带来精神压力。派出所工作人员立即将刘某言传唤到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言对在网络上发布谣言一事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月31日早8时,昌五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昌五镇一委居民姜某红通过某平台发布一条 “肇东成福集团门前大挂车着火死亡三人”的不实虚假信息。经工作,肇东市交警大队证实姜某红发布的视频内容是未经核实的虚假不实信息。真实情况为在301国道肇昌路成福集团门前,两辆挂车追尾,后车起火司机被困。经110、120及交警部门现场勘查确认,现场造成1人死亡。随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姜某红传唤到公安机关,该人对自己的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主动承认错误,并第一时间删除了虚假视频。
目前,违法行为人姜某红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发声不能任性随意,网民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发布违规内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