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2024年春节期间,肇东市公安局五里明派出所主动作为、连续奋战,发现一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窝点。2月16日,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得知在五里明镇五里明村某照相馆铁皮房内存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击,查获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邵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经现场清点,共计100余件未售烟花爆竹,警方全部依法予以扣押。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