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实施方案

阅读:2647 / 来源:肇东市应急管理局
2024-9-12  17:44

     为加强 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应急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上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管理原则

 

  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管理及布点实行“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严格准入”的原则,以确保2025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肇东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行政审批许可。

 

  三、总体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从源头上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推动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安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所有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店均实行专店室内经营。

 

  四、许可办理

 

  (一)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取得《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二)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流程

 

  1、报名条件: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店的人员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肇东市常住人口。同组报名须2名人员,且只能申报一个网点,重复报名人员,一经查出,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拟申请从事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应在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统一到肇东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12楼1227室)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临时)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主要负责人和零售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2份(正面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每人2份(加盖公章);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名字);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选址地点核查合格后提交);附件1-2表格填写一份,(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并捺手印)。所有材料塑封在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皮上写清报名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店址确定。零售店选址标准参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肇东市应急局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店址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

 

  (四)审批发证。对申请材料齐全、现场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转让、买卖、出租、出借,逾期自动作废。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关注肇东市政府网站或肇东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不做另行通知。

 

  本方案如与上级要求不一致时,原则上按上级要求执行。肇东市应急管理局不承担后期赔偿等责任,本方案未尽事宜,依上级规定办理,解释权归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联 系 人:王玉宝、杨春娇

 

联系电话:0455-7990010                     

 

肇东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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