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决克服“五唯”(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顽瘴痼疾,按照省、肇东市教育局设立违反教育评价改革负面清单事项反映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十不得一严禁”内容的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55-5976626
邮箱:1027025489@qq.com
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部门(单位)、学校违反相关负面清单事项情况进行自查,上报自查问题清单。肇东市教育局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及时整改,经查证属实,较为典型的问题,将予以公开通报。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十不得一严禁”内容
1.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
2.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
3.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
4.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5.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6.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7.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8.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9.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10.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11.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