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上级部门批准,肇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于2024年11月10日0时起,正式启用3处道路科技执法设备,对中型、重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实施抓拍取证,依法予以处罚。具体设备地点如下:
1、八仙南路环城路口北600米。
2、四明南路环城路口北600米。
3、西环路福悦嘉华小区路口(通湖岸盛景小区新开道路西环路口)。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肇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