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阅读:418 / 来源:网信肇东
2025-7-2  10:22

      2025年学考将于7月5--7日三天进行,本次考试设实验小学、第七中学和第十一中学三个考点,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期间,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考务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胸卡进入考点。

 

二、考试期间,考点门前要划定警戒线,陪考人员不得进入隔离区域。

 

三、禁止在考点隔离区域设置咨询宣传站点。

 

四、2025年7月4日17时—7月7日16:00时,考点附近500米内禁止下列行为:

 

1.禁止建筑、装潢、挖掘、运送渣土及其他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2.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3.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噪声污染;

 

5.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6.禁止机动车辆鸣笛产生噪声污染;

 

7.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8.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五、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附近的区域内由于信号屏蔽的原因导致手机或电话产生间接性信号不良,请各单位及广大市民给予谅解。

 

六、7月5日—7月7日上午7:30—9:30、下午13:00—15:00,正值考生赴考高峰,请广大市民尽量减少出行、错峰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影响考生赴考。考试期间,三个考点附近路段实行交通限行,确保考点周边交通秩序。

 

      考试期间,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共同为我市考生营造温馨、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肇东市招生考试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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