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肇东市公安局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运机动车辆采取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柴油货运机动车辆。判定车辆排放是否超标,以国家现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二、限行区域和时间
(一)限行区域:肇东市主城区,含环路合围范围内及铁东城区。
(二)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在限行区域内行驶。
三、执法管理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通过电子监控、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相关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提前选择合理路线绕行。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肇东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6日